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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注销许可前公告

来源: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7:53

       根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请人提交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注销申请书》,我局予以受理,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塞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拟注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拟注销培训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营性质

服务对象

办学内容

延安市安塞区星耀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范星

延安市安塞区白坪街道办福源B区3号楼3楼

营利性

中小学生

艺术类培训

(吉他、架子鼓)

       1.公告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公告无异议后本机关将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2.办学许可证注销后,培训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3.与该培训机构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与培训机构进行债务清算;该培训机构要妥善处理终止办学期间的各项善后工作,并对财务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塞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911-3323535

       通信地址: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文化大楼二楼)

       邮编:717400



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