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6〕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延市教基二〔2026〕57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安塞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塞政办函〔2026〕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教育入学 一件事”,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 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我校招生入学工作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履行招生管理主体责任。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我校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不会自行组织或委托校外机构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坚持阳光招生、公开公正。我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规则、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安塞城区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范围:南至福源小区B区(含B区)、金明美地小区(含本小区),东至漩水湾,北至百货公司巷沿主干道向东延伸至党校山以南、向西延伸至环城路以南。
2.招生计划:计划招生270人。
3.招生入学流程:招生入学工作分为政策宣传、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确定公示和报名注册等五个阶段进行。
(1)政策宣传(8月10日--8月13日)
由城区各幼儿园负责,向在园大班适龄儿童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学籍卡、经商和务工证明等原件,按时在网上申请登记学校。
(2)申请登记(8月14日-8月16日)。选择在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前做好材料收集,在8月14日8:00至8月16日18:00前,登 录 陕 西 政 务 服 务 网 ( 网 址 :https://zwfw.shaanxi.gov.cn/sx/icity/chain/index)
或在手机上下载“秦务员”APP,用监护人信息注册后,点击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再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自身情况,选择对应年级,填写自己及监护人有关信息,然后选择符合自己的类别,并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上传户籍、房产、学籍等信息佐证材料。每一名学生只限报学区范围内一所学校,多申请登记或未申请登记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信息一旦采集, 一律不得随意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
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毕业学校、学籍号等);
②监护人相关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基本信息及佐证材料(户口本第一页和适龄儿童少年所在页);
④房产信息及佐证材料(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无不动产证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租房的提供租房佐证材料);
⑤学籍信息及佐证材料(学籍卡);
随迁子女、优抚对象、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类型儿童少年应在7月31日前,先到区招生办现场审核备案,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因不重视或不认真造成信息错误、遗漏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法定监护人负责。
(3)信息核查(8月17日- 8月23日)。 招生入学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招生办组织专人在网上对报名登记学生进行大数据比对,进行初审工作,对于大数据比对发现信息有误的驳回申请,让家长重新填报或到学校咨询。有必要的可到辖区派出所、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社区、村组、房产等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办初审后,再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进行终审。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等材料与实际不符,将取消在该校入学资格,令其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应为住宅。
(4)确定入学(8月24日- 8月28日)。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入学登记原则。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学区内申请登记的学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学区内申请登记学位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规则,有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户籍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第一小学学区,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均在我校的区域内。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户籍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第一小学学区,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之一在我校招生区域内。
第三批次: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学籍在安塞区,并且是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和特殊群体。
第四批次:跨省、跨市、跨县区随迁(随迁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安塞区外,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安塞区第一小学区域内有居住证,并经商或务工。
第五批次:其他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我校区域内,但实际居住在安塞区第一小学区域内。
(5)录取和注册工作(8月29日— 8月30日)。 区教育体育局终审通过后,我校对终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工作,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注册、入学等手续。8月29日,安塞区第一小学为新生办理入学报名手续;8月31日正式上课。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注册,将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入学报名前,学校将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户籍、家庭住址(需与房产证标注一致)、毕业学校、招生对象细化分类等,并加盖区招生办和学校公章,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公示时学籍号、家庭住址等信息将进行技术处理。
五、保障措施和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成员和相关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塞区第一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保障和服务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教育体育局及学校都要建立招生入
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多渠道公布招生方案、流程及时间节点。
明确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录取规则等规定。要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家长操作指南等及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树立理性就学预期;要健全舆情监测与部门联动应急机制,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稳妥处置招生舆情及突发事件,主动发声辟谣不实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推进阳光招生。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流程、咨询电话、日程安排等。招生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区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做到信息准确无误、公开透明。
(四)强化监督问责。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解释”的信息审核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追责。
(五)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必须提供真实、充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证件、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家长可在学校发布的公告和教体局公布的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时刻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切记不要轻信社会谣言。
(六)严控操作程序。适龄儿童监护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因个人未按照入学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流程而导致无法正常录取者,后果自负。
六、学校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老师13772298880
监督举报电话:0911-6212936
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