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阳光、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安塞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塞政办函〔2026〕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公开公正。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安塞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成立安塞区第二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时段高质量完成政策宣传、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确定入学、报名注册、学籍建立等工作。圆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任务。
三、招生对象
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城区小学在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
四、招生范围
东至五里湾(包含五里湾沟内的白坪街道办居民),南至冯家营(含冯家营),西至郝家洼林业局家属楼(含林业局家属楼)以南,北至福源A区和B区分界线公路向东延伸至河畔,向西延伸至腰鼓山。
五、招生计划
14个班,每班50人,共计700人。
六、招生入学流程
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政策宣传(8月10日-8月13日)。由学生就读的城区小学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我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家长群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工作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咨询人员。
(2)申请登记(8月14日-8月16日)。选择在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在8月14日8:00至8月16日18:00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sx/icity/chain/index) 或在手机上下载“秦务员”APP, 用监护人信息注册后,点击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再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根据适龄儿童自身情况,选择对应年级,填写自己及监护人有关信息,然后选择符合自己入学的类型,并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上传户籍、房产、学籍等信息佐证材料。每一名学生只限申请学区范围内一所学校,多申请登记或未申请登记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随意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登记的一律不予录取。
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 毕业学校、学籍号等);
②监护人相关信息;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基本信息及佐证材料(户口本第一页和适龄儿童少年所在页);
④房产信息及佐证材料(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无不动产证的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实际居住证明;租房的提供租房佐证材料);
随迁子女、优抚对象、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类型儿童少年应在7月31日前,到区招生办现场审核备案。其余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因不重视或不认真造成信息错误、遗漏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的,责任由法定监护人负责。
(3)信息核查(8月17日-8月23日)。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招生专班安排专人,分组在网上对报名登记学生进行大数据比对,实施初审工作。对于大数据比对发现信息有误的驳回申请,让家长重新填报或到学校咨询。有必要的可到辖区派出所、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社区、村组、房产等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招生专班初审后,再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专人分组进行终审。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等材料与实际不符,将取消在该校入学资格,令其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房产要求: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二是房产规划用途应为住宅(下同)。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及其他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4)确定入学(8月24日-8月28日)。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入学登记原则。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学区内申请登记的学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学区内申请登记学位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规则,有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学籍均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均在我校的区域内。
第二批次:房户不一致(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学籍均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之一在我校区域内。
第三批次: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学籍在安塞区,并且是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群体类的入学对象,将按政 策准入提前录取。
第四批次:跨省、跨市、跨县区随迁(随迁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安塞区外,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区域内有居住证,并经商或务工。
第五批次:其他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安塞区,学籍在安塞城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招生学校区域内,但实际居住在招生学校区域内。
(5)录取和注册工作(8月29日 — 8月30日)。区教育体育局终审通过后,我校对终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工作,于8月30日为新生办理入学报名手续;8月31日正式上课。
入学报名前,我校会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录取结果。
七、学校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11-6252665或13239200895
监督举报电话:0911-6252661
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初级中学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