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
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安塞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一、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的原则
2023年中央第二批下达我区财政衔接资金657万元,我局在资金使用上坚持明确责任、精准扶持、突出重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重点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交通费补助、公益性岗位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费等方面。
二、项目计划的安排
(一)产业发展项目。安排4个项目,投资505万元,其中砖窑湾镇山王河村新建大棚项目(属于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点后续扶持项目)投资320万元,高桥镇刘坪村新建大棚项目投资100万元,高桥镇宋庄村杨庄科大棚生产道路硬化项目投资40万元,高桥镇魏塔村大棚生产道路硬化项目投资45万元。
(二)就业项目。安排2个项目,投资110万元,其中安排2023年安塞区转移就业交通补助1个项目,投资20万元,2023年安塞区公益性岗位补助1个项目,投资90万元。
(三)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安排1个项目,坪桥镇玉山岭村养猪场生产道路硬化项目投资16万元。
(四)项目管理费。安排项目管理费1个,投资2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监理以及验收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投诉监督单位: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1-6212974
联系人:王建宝 鲁建国
附件:1.安塞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表
2.安塞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
安塞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中央第二批657)定.xls
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局 延安市安塞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