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我区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受到政府的关怀。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和《延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镇政府)和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逐级审核、公示,现将陈宏伟等13户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户向社会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白坪街道办: 陈宏伟、张延玲、谢勋
金明街道办: 张修在、张贵珍
真武洞街道办:张勇军、申贵玲、崔玉梅
高桥镇: 郭小成
招安镇: 曹文和
坪桥镇: 惠生花
镰刀湾镇:陈清娥
砖窑湾镇:张静静
公 示 时 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2日止。
举 报 地 址:安塞区一道街司法大楼402室
举 报 电 话:0911-6213597
延安市安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