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限期完成台账内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任务,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塞区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人员组成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 陈富山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任玉龙 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局长
高丕将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 捷 区住建局局长
李 保 区税务局局长
成 员: 赵 平 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院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云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白 华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占洋 区经发局副局长
张晓兵 区行政审批局主任科员
石 磊 公安局安塞分局副局长
郭 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 东 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副局长
牛 鹏 区住建局副局长
景海军 区市场监管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学峰 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 金 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
郭芳红 区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张志刚 区人防办副主任
贺 欢 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张振英 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
张 涛 区消防大队参谋
牛占兵 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高巨才 真武洞街道办主任
云电伟 白坪街道办主任
韩喜赟 金明街道办主任
陈海智 真武洞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
王 东 白坪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
谢 东 金明街道办农机站站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局长任玉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副局长高东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专班。贯彻落实省、市专班有关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要求,统筹部署全区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研究审议解决问题的重大政策等;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区专班办公室。负责落实区工作专班确定事项,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向区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问题解决进度,督促指导部门落实市专班安排部署。
三、职责分工
区纪委、监委:负责全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中的执纪问责,落实容错纠错和保护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政策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中的涉法涉诉、维稳等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全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重大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纳入全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区经发局:负责完成历史遗留项目相关手续办理。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协助核查、提供相关企业的登记注册情况。
公安安塞分局:负责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程中涉及的开发商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化解工作的经费保障;负责对问题小区(项目)中涉及国有资产的情况进行认定,并出具处理意见。
自然资源安塞分局:负责专班办公室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住建部门依职责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质量、消防等手续及维修基金、配套费的追缴,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发企业主动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对失信开发企业进行惩戒。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加强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区城管局:负责对违反规划的历史遗留项目,依法依规化解处置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重大信访事项受理,并做好相关督办工作。
区人防办:负责相关项目进行认定,督促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做好欠缴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对标实行“简易征收”方法,“证缴分离”、税费征缴追缴等工作。
区人民法院:负责处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司法纠纷,财产冻结,相关诉讼案件等问题。
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配合区专班开展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化解完成安塞区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区专班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区专班研究事项以专班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专班办公室定期督促检查研究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进行调度。
(三)区专班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专班安排的工作任务。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