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省“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部署,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责任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锚定工作目标,为扎实推动三年攻坚行动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自“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摸排上报项目119个,研判销号20个,“已交楼未验收”库存项目99个,按照行业类别分为教育50个,医疗18个,住宅4个,商业1个,工业14个,加油站1个,其他公共建筑11个。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99个问题项目已于2024年7月30日抄送至区消防救援大队;36个项目未查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4年8月13日移交至自然资源部门处理。目前99个问题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已全部录入系统平台。
二、分类施策,全面整治
(一)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应依法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并在申请时提交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1.对申报消防验收(备案)资料齐全,且现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住建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2.对申报消防验收(备案)资料齐全,但现场违反建设时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设计、施工等单位应配合建设(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备案)。
(二)对前置手续缺失的项目,按步骤开展整治
1.建设(使用)单位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函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设计、施工等单位应配合建设(使用)单位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资料编制工作。整改完成后,建设(使用)单位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2.经第三方检测合格的,建设(使用)单位报请住建部门开展评估论证。住建部门组织专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召开评估论证会,出具评估论证意见函。消防评估论证意见函要对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函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逐条进行评估论证。
(三)对人员密集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工程措施仍然无法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项目,由各责任部门报至住建部门,住建部门统一报告区政府,确定处置措施,而后函告各责任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确保不安全不使用
(四)申报主体灭失的项目,由住建部门报请区政府明确申报主体,按照上述三类情形进行整治
三、统筹协调,力求实效
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项目一策”落实整改,明确完成时限,按时完成整改,按照省市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30%的整改任务,2025年9月底前完成70%,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期间建筑安全。整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协调解决。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