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决策依据如下:
1、《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27号)
《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决策依据如下:
1、《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