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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决策依据)

《延安市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决策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7〕423号);

2、《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