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沿河湾供销超市行政处罚决定书塞市监处罚(2026)27 号(1).pdf
| 塞市监处罚〔2026〕27号 | 安塞沿河湾供销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習龍酒案 | 安塞沿河湾供销超市 | 92610624MA6YH22N87 | 任军 |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进货查验义务履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習龍酒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进货查验义务履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習龍酒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習龍酒13瓶; 3、处罚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 自动履行 | 延安市安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6/11 | 2026.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