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026年安塞区“审计问题整改硬仗”任务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关于2026年“审计问题整改硬仗”任务整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担当、积极落实,从严、从实、从细、从快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推进,成立“审计问题整改硬仗”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孙学武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禹文美 区审计局局长
成 员:郭占彪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王建宝 区城管局局长
孙建军 区水务局一级主任科员
高建兵 区审计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审计局局长禹文美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我区“审计问题整改硬仗”各项工作。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安塞、黄龙、白水、陇县等4县实施的262个土地整治项目也以“残次林地”开发等名义在林地上开垦造地,结合林业数据比对,由此形成新增耕地16935.95亩。共涉及3类重要生态保护工程林地13213.14亩,其中黄河中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地5958.1亩,“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林地1378.66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地5876.38亩,涉及安塞区2502.15亩”问题。(整改类型:持续整改,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6月30日)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制定《整改方案》中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验收销号。
责任领导:郭占彪
整改部门:自然资源局分局
整改措施:一是由自然资源分局牵头,林业局配合,针对审计指出2502.15亩违规毁林开垦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精神,逐项目逐地块进行核实比对,对于地类属性确实为林地的补充耕地项目区域恢复林地属性,由原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恢复植被,并投资实施新的补充耕地项目,等质等量补足新增耕地面积。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整治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项目立项选址,立项前组织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专家论证,确定土地整治项目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杜绝违规毁林地开垦行为,维护好国家重点造林工程成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一是问题面积2502.15亩,其中350.55亩未报备入库面积,与审计反馈“耕地”上造耕地已核减指标重叠180.87亩,剩余1970.73亩已在占补平衡系统完成核减指标;二是问题面积2502.14亩,由区林业局采取异地造林的方式完成林地植被恢复;三是由原施工单位无偿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1970.73亩,现正在实施高桥镇等3个镇(街)等4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模面积3017.92亩,新增耕地2873.15亩,目前已完成面积约1200亩,预计5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可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关于“黄龙、淳化等6县107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单位将农户既有耕种的10351.27亩土地,仅实施简单土地平整或向农户直接发放化肥等措施,实际上是将对既有耕种土地的提质改造包装为新开垦耕地,项目并未新增实际耕种土地面积,但由此获得了补充耕地指标并进行流转,涉及安塞1376.18亩”问题(整改类型:持续整改,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6月30日)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制定《整改方案》中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验收销号。
责任领导:郭占彪
整改部门:自然资源局分局
整改措施:一是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对审计反馈存在问题的1376.18亩耕地指标予以冻结。二是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配合,由原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审计指出的1376.18问题地块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问题台账。三是自然资源分局与原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由原实施单位全额投资实施新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质等量置换审计反馈新增耕地问题面积。四是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延安市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和资金管理办法》。五是依法依规查处土地整治项目存在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一是1376.18亩问题面积,其中112.57亩未报备入库,1263.61亩已在占补平衡系统完成核减指标。二是原施工单位新实施的安塞区沿河湾镇茶坊村和寨子湾村等17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新增耕地899.28亩,其中488.48亩补充核减已交易使用指标。安塞区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新增耕地1005.76亩,其中775.13亩补充核减已交易指标,结余指标230.63亩,该两批项目合计补充核减已交易指标1263.61亩;三是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自然资源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该问题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通报;四是安塞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和《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关于“礼泉、黄龙等6县110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单位利用自然资源部门数据与地块实际耕种现状不一致的漏洞,将中央财政投资治沟造地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农户既有耕种或已经进行耕地承包确权并实际耕种的土地共计11732.85亩,在未开展实质性整治工程的情况下,作为项目新开垦耕地验收入库后进行补充耕地指标流转,实际未新增耕种土地面积,涉及安塞区451.16亩。”问题(整改类型:持续整改,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6月30日)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区制定《整改方案》中的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按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验收销号。
责任领导:郭占彪
整改部门:自然资源局分局
整改措施:一是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对审计反馈存在问题的451.16亩耕地指标予以冻结。二是由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相关镇街配合,对审计指出的451.16问题地块进行实地核查,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判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三是自然资源分局与原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由原项目实施单位全额投资实施新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质等量置换审计反馈新增耕地问题面积。四是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延安市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和资金管理办法》。五是依法依规查处土地整治项目存在问题。
整改进度:已整改。一是451.16亩问题面积,其中40.36亩未报备入库,410.8亩已在占补平衡系统完成核减指标。二是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安塞区沿河湾镇茶坊村和寨子湾村等17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新增耕地面积899.28亩,置换已核减指标410.8亩;三是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自然资源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对该问题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进行了通报;四是安塞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延安市安塞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和《安塞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关于“安塞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问题。(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8月4日)
整改要求: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按照标准要求建设污水排放管道,通过管道将渗滤液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对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企业的执法监管。
责任领导:王建宝
整改部门:区城管局
整改措施:针对审计督查反馈“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问题,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完成了渗滤液处理站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目前,该站在线监测设备 COD、氨氮、总磷、PH、数采仪已全部正式投入正常运行,各项监测指标数据准确、传输稳定。同时,为确保设备长期有效,已督促第三方公司建立并执行运维管理制度。
(五)关于“融资平台风险防范方面,截至2024年4月,延安市安塞区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拖欠防洪保安工程及生态修复等28个项目工程款1.56亿元”问题(整改类型:持续整改,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6月底)
整改要求:延安市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清理融资平台公司代垫的各种款项,确保不新增政府性债务”问题。
责任领导:孙建军
整改部门: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厘清债权债务,分类建立台账清单,细化支付计划,明确时限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二是积极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科学调度、多方筹措资金,申请预算统筹、专项补助、存量债务化解资金,分年度、分批次逐项目予以清还,确保在203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截至2026年3月底,已累计支付工程款2482.59万元,欠付1.311741亿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要性,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整改责任,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整改进度。各责任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持续整改任务,要按照整改方案推进,定期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销号。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统筹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对跨部门、跨领域的整改任务,要加强沟通衔接,做到信息共享、联动整改,切实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四)严格督导问责,确保整改实效。区审计局要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整改任务的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或存在虚假整改的,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主动向市局、区委、区政府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