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六组第二季度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的函》、国家矿山安全监管局陕西局《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市安委办《2025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应急管理局《督办通知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安塞招安白渠后沟石料厂、安塞兴旺砂石厂、安塞凯源工贸有限公司3家采(碎)石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决定对3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请相关镇街会同应急、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吊(注)销相关证照,确保3家被关闭退出企业原作业场所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