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延安市安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4日
延安市安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快我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进程,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与运行管护质效,推动农村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及《陕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陕西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供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水需求为根本目标,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逐步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全覆盖,显著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供水保障根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协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引导专业化供水企业参与农村供水运营管理,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
2.权责明晰,统一监管。全面压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及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制定完整、可量化的监管奖惩机制与服务标准,确保县域统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统筹推进,长效运营。搭建完善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监管与管护体制机制,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逐步向直管到户模式过渡。
4.产权清晰,持续发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归属与管护责任边界,建立合理定价、计量收费、政府补偿相结合的水价形成和费用保障机制,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
1.2025年9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批复和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类型、服务人口、产权归属、设施状况、运行管理、水价水费等底数摸排与成本测算。
2.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移交工作,建立统一的专业化运行管护机制,在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信息系统录入相关统管信息。
3.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全覆盖,全面落实专业化管理主体、可行实施方案、规范监管办法、必要资金保障、完善管理制度等5项基本标准。
(二)远期目标
1.2026年起,着力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供水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逐步取消分级管理到户方式,实现直管到户全覆盖;逐步缩小区域内水价差距,形成公平合理、统一收缴、规范管理和透明使用的水价水费管理机制。
3.农村供水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健全,服务质量与效率显著提升,全区自来水普及率及供水规模化程度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善、管理智能、服务优质”的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长效模式。
四、实施模式
结合我区自然条件、人口居住、水源水网、工程布局等实际,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采用统一标准下的分级管理方式,即“区水务局监督管+区水利工作队统一管+区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水务公司”)和属地镇(街)政府主体管+村委会具体管”的四级联动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区水务局监督管理:区水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与监督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编制、业务培训开展、供水水价核定及国有资产监管等事宜;负责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及群众用水投诉,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补助资金与专项资金;制定完整的、可量化的监管奖惩机制、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建立统管效果的绩效考核体系,保障统管主体规范运营。
区水利工作队统一管理:延安市安塞区水利工作队作为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统管主体,承担落实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管理责任,组建技术服务队伍,按照统一的管理维护、供水质量及运营服务标准,为农村供水主体管理责任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供水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制定并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年度维修计划;检查、督导做好我区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水务公司和属地镇(街)政府为主体:水务公司和各镇(街)人民政府为农村供水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其中水务公司负责沿河湾、招安、高桥、砖窑湾4个镇镇区的供水服务;各镇(街)人民政府按照辖区范围分别负责水务公司负责区域以外范围的供水服务。主体管理单位按照管辖区域分别制定辖区供水管理制度,落实水源保护、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维护等工作,建立投诉咨询与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对水质、水价、水费收支等信息定期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接受水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村委会具体管理:各行政村村委会作为农村供水工程的具体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成立农村供水协会,由各村书记担任会长,各村组组长和水管员为成员,具体承担水源、供水设施巡查、维修抢修、水费收支、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经发、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镇(街)人民政府、区水务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研究解决县域统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属地镇(街)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公司对应成立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分担机制,建立“上级补助+区级配套+水费收缴”多元资金保障措施,保障供水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区水务局要抢抓政策机遇,大力争取中央、省、市各类补助资金;区财政按照全区15.27万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补助标准和行政村117名水管员每人每年5000元工资标准,每年分别落实152.7万元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58.5万元运行管护费用;健全水费收缴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县域统管工作进展、工程运行管理、供水水质、水费收缴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区水务局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监管奖惩机制、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保障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规范运营,统一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用水满意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及重要节日,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提升社会各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与供水设施保护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县域统管工作。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安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安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快我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步伐,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运行管护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延安市安塞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延武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建虎 区政府副区长
郭占彪 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钟兆岚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烨 区财政局局长
常建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马锐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玠 区卫健局局长
路向阳 生态环境安塞分局局长
白成强 自然资源安塞分局副局长
党延兵 区税务局局长
原相辉 国电安塞分公司经理
赵世宝 区水务公司经理
高炜 化子坪镇党委书记
高巨才 建华镇镇长
李爱月 坪桥镇镇长
李延峰 镰刀湾镇镇长
杜杰 高桥镇镇长
苏磊 砖窑湾镇镇长
胡峰 沿河湾镇镇长
周建东 招安镇镇长
谭佚凡 真武洞街道党工委书记
韩喜赟 金明街道办主任
云电伟 白坪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局长郭占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